本报告根据《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和2017-2018学年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上海海事大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利用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shmtu.edu.cn/ )、信息公开网(http://info.shmtu.edu.cn/ )、各职能部门及学院网站、数字化校园平台及其他相关内外网络,微博、微信,校报、年鉴、宣传册、宣传栏等内外渠道,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
1.互联网形式
2017-2018学年,学校继续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数字化校园平台、官方认证系列公众微信平台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017-2018学年,上海海事大学官方网站共公开信息1255条。其中,招标采购公告栏目发布招标采购信息570条。
学校信息公开网新增主动公开信息751条。
新媒体平台方面,截止到2017年9月底,学校共开通各类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账号超过90个,涵盖了主要职能部门和学生组织。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上海海事大学新浪官方微博公开发布各类微博1200多条,上海海事大学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00余条,内容包括学校动态、学生活动、科研就业、国际交流等方面,并通过回复私信、评论等方式及时解答粉丝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目前,学校官方微博拥有粉丝58000余人,官方微信拥有粉丝47000余人,涵盖学校师生、校友、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数字化校园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近5000条,包括两办通知公告、部门通知公告、学术与大型活动公告、校内重要工作通报、部门动态、重要文件下载、部门工作等。
2.纸质资料
学校通过发放校报、年鉴、招生手册、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文件汇编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版《上海海事大学报》18期(寒假和暑假停刊),共发表约575篇消息、通讯、言论、图片新闻等体裁的文章。纸质《上海海事大学报》每期出版6500份,除供校内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阅读外,每一期校报都寄送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各大媒体、各兄弟院校,以及部分校友、家长等等。同时,《上海海事大学报》电子版还在学校官网主页“海大校报”栏目、以及官微上展示,并发送给包括香港校友会在内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上海海事大学校友会。
3.其他形式
除以上形式外,学校还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教代会、妇代会、晚点名等形式实施信息主动公开。
(二)招生信息公开
2017-2018学年,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招生继续执行“阳光”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1.招生章程公开
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招生章程对外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招生行为。
学校在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info.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上海市教委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等平台上公布了《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春季招生章程》《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上海海事大学2018“插班生”招生章程》等本科生招生章程。
学校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info.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平台上公布了《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简章》等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录取办法。
2.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编制本校本科招生计划,并在得到各省市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录取分数线。同时,还在关注度高的网站在线高考频道,如“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等,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平台上公布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上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等招生动态。
3.招生信息公示
学校对春季招生预录取名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插班生”拟录取名单以及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成绩和优惠等级等招生信息,都进行了严格的公示。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社会监督。
学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对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了公示,并及时公布了研究生初试复试成绩等招生信息。
4.网络互动
信息公开网公布了学校招生考试监督的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等信息,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在信息公开网网上咨询栏目回答考生及家长关于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的咨询;通过学校官方微博,解答“粉丝”通过微博评论、私信等方式提出的关于招生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招生办官方微信、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解答“粉丝”提出的招生方面的咨询,并重点开展“海大教授话专业”栏目,浏览量共计13万人次。同时,还参加了“招办主任光明大直播”活动,通过直播的方式和考生零距离答疑。
5.发放招生宣传册
除在网络对各类招生章程、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进行公开外,学校还向社会发放了大量本科招生宣传册,详细介绍各招生专业,明确说明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方向;并派老师到全国二十几个省市参加现场招生咨询,进行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讲解。
6.其他形式
此外,学校年鉴也详细收录了每年的招生相关情况,包括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上海生源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本科招生概况以及研究生招生概况等。
(三)财务资产信息公开
在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7 财务资产管理”(http://info.shmtu.edu.cn/content/xin-xi-gong-kai-mu-lu/7-cai-wu-zi-chan-guan-li )下设的“7.1 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7.2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7.3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7.4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7.5 采购管理”“校办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等6个子目录中,继续公开学校现行教育收费标准及依据,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17年度捐赠收入情况及发放奖助学金情况。
此外,学校还在统计年报中公布了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等情况。统计年报除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发布外,还被学校年鉴收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条例(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由于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详实具体,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部分栏目设置清晰,主动公开内容已能满足多数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再加上网上咨询栏目为不能在以上栏目中找到所需信息的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了查询渠道,所以2017-2018学年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历年来,在市教委举行的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学校一直在市属高校中排名前列。在2017年11月举行的评议中,学校被评为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优秀单位。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上特设互动交流栏目,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对留言问题给予详实答复,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迭,新上岗人员对工作内容不熟悉,相关内容只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心存顾虑,不能及时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相关内容。
在新的学年中,拟采取如下措施,改进以上问题。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底线,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落实,组织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列出的10大类50条事项,学校2017-2018学年相关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上海海事大学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