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第十一届亚洲海商法会议(AMLC 2026)及会长会议在新加坡召开。来自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孟加拉国等国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海商法协会会长出席了会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教授代表协会出席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议以“亚洲海商法:古老贸易与现代议题”为主题,汇聚法律从业者、航运业人士、学者及行业利益相关者,重点围绕亚洲各法域海事海商立法与仲裁动态、网络安全风险对航运业的影响,以及制裁与碳交易等海事实践新兴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S.Mohan以兴隆贸易公司破产后引发的系列诉讼为主线,就无单放货责任、售后回购合法性认定、海商法与破产法的衔接这三大领域的新加坡海事司法最新发展发表主旨演讲,并指出海商法至今仍是一部鲜活的法律。初北平教授就与议题相关的中国《海商法》修改的重大变化、以及《仲裁法》中海事临时仲裁引入的落地发表了意见,提出推动沪、港、新三地海事仲裁的倡议,并回答了参会代表的提问。
2026年10月15日,初北平受邀参加各国海商法协会会长交流讨论。与会会长就本国海商法协会的会员、会费、青年会员培养、亚洲海事仲裁中心建设和人工智能赋能仲裁实践的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亚洲协会在每届国际海商法协会(CMI)大会间举行亚洲边会、商讨亚洲海商法协会协作发展相关议题的初步倡议。
本次访问,促进了中新海商法学术交流,有利于进一步研究我国新修订的海商法对接亚洲海事法律体系的重点和问题,有利于推广新法在亚洲海事行业的应用,服务我国与东南亚航运业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