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新修订《海商法》宣贯会在上海远洋宾馆远洋厅举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二级巡视员翁笑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处长罗鑫煌等出席会议,上海海事大学校长、法学教授初北平,法学院师生代表等应邀参会。
初北平以“新《海商法》的解释要点”为题作主旨演讲。他结合此次《海商法》修订历程,深入解读新法制度设计的传承与创新,系统分析了规则平衡背后的核心考量,并指出后续需要关注的海事法治延伸议题,助力行业精准把握新法内涵。在章节解读环节,初北平校长聚焦第八章“船舶碰撞”、第十四章“时效”及第十六章“附则”,明确了船舶碰撞定义的修订要点与无接触碰撞的适用规则,解析了时效中止、中断的修改亮点,并详细说明了附则中特别提款权换算方式、国际惯例适用以及海运反制、船东互保组织条款等核心内容。
学校法学院胡正良教授、曹艳春教授分别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员”等章节进行了专业解读。
本次宣贯会由中国船东协会、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联合主办,中国船东协会保险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会议聚焦新规核心内容、修订亮点与实务应用,吸引了来自航运企业、海事法律服务、高校科研和仲裁机构等各界代表参加,搭建起集权威解读、深度交流与协同赋能于一体的行业平台。
上海海事大学始终以海商法教学科研为鲜明特色,曾深度参与《海商法》的修订工作。新法出台后,学校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宣贯与研讨,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法落地实施,持续为航运强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