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政审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3设置



一、学校政审负责部门

1.在校生及应届生入伍政审工作由保卫处政保科与武装部共同负责。

2.在校生就业、涉案等各类政审工作,根据政审单位的要求,落实到学生所在学院或保卫处政保科负责。

二、政审所需材料

1.政审单位人员到校办理:政审介绍信、政审工作人员证件、被政审人在校表现(学院审核有无违纪等情况)、被政审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2.政审单位来函或委托校内人员办理:政审协查函、被委托人员证件、被政审人在校表现(学院审核有无违纪等情况)、被政审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何办理

1.线上办理

1.1 户籍在本市或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APP或小程序在线办理。

1.2 户籍不在本市及未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人员,部分省市可通过“公安一网通办”APP在线办理,或咨询本人户籍地派出所。

2.线下办理

2.1 户籍在本市的或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的或居住信息在临港地区实有人口信息库内的人员,凭身份证到临港派出所办理。

2.2 以上情况外的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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