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5-05-26发布部门: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设置

沪海大委〔2025〕48号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刘直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刘家豪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5年5月26日起。

免去刘家豪同志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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