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图片新闻采集2

初北平校长一行出席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5-07-09发布部门:人员机构设置

7月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与中国海商法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在天津联合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等机构协办的“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在天津召开,主题为“新时期海事海商法律的创新与发展”,校长初北平出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肖胜方,天津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倩,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张巍,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会长李玉泉,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顾珺,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运福等出席此次交流会。

初北平校长结合近期《海商法》修改调研报告做了“《海商法》修改中航次租船合同位置之争的解决方案”的主旨发言,系统分析了航次租船运输从晚清到当代的航运技术及运营模式发展与制度创设的关联,以及我国立法对国别立法的传承与借鉴脉络,论证了航次租船合同保留在《海商法》第四章的不足以及移至第六章后需相应调整之处,籍此提出我国《海商法》修改应采方案建议。

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港航管理机构、海商海事领域律师、仲裁员、专家学者、航运及保险业专业人士参加了交流会。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师高俊涛、陈喜燕、叶洋恋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交流会。

初北平主旨发言
会议现场
撰稿、来源:法学院 摄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 责任编辑:焦玉玲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