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10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六工作组在奥地利维也纳联合国办公室召开了第45次会间会议。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委派,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和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曹兴国代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各国代表团对《关于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新文书条文草案》进行了磋商谈判。第六工作组《关于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新文书条文草案》的项目目的是赋予铁路、公路、空运及多式联运国际货物运输当事人约定签发的单证可以作为货物所有权凭证,从而有助于融资担保等现实商业需求的实现。该议题由我国于2019年在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上提出。
本届会议是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审议“可转让货物单证”议题的第五届会议。在前四届会议中,工作组基本确立了文书的框架以及签发可转让货物单证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可转让货物单证与其他传统运输单证之间的关系,并对相关草案条款进行了全面的审读和讨论。此次会议,工作组继续审议经修订的可转让货物单证文书订正条文草案初稿。
撰稿:凌松 摄影:校长办公室 来源: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焦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