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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承办《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11-30浏览次数:0设置

11月27日,由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主办,学校法学院承办的《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在上海浦东顺利召开。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初北平,上海航运保险协会顾珺秘书长出席会议,来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代表,海事海商律师等行业代表,学校法学院教师等近30余人参会。

此次研讨会以《海商法》修改草案中与保险相关的条文完善为主线,通过航运保险和法律的深度沟通、高度融合,聚焦提升航运保险服务能级和完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共同推动航运和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初北平就《海商法》修订背景和重点讨论问题进行了介绍。他指出,要积极推进与保险协会的深度合作协同机制,确保修法工作的前瞻性与科学性。《海商法》历经了30余年的司法实践验证,亟需修改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新背景下的行业需求,既要着力解决规则滞后、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也要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的权责分配,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他强调,不仅要建立顺应国际趋势的海商法制度,汲取国外法律体系中的长处,还要统筹国内和国际,推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商法律体系,满足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为后续中国航运立法“法典化”发展指好方向、打好基础。

顾珺表示强化航运保险服务能级、提高航运保险的承保能力离不开完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赋能才能够更好地服务航运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学校法学院徐国平教授主持研讨环节。

与会专家围绕《海商法》修订意见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和实践经验展开了热烈讨论。太平洋保险海外三航事业部副总经理顾常春,中远海运自保总经理助理、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法律专委会主任何江海,中远海运自保再保部总经理葛琪,太平洋保险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易萍,北京市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文贵,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经理、船长丰崇刚,中国人民保险航保中心高级主管武利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戴玉鑫,上海海丰航运经纪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董宇洁,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师徐峰、佟尧等多位嘉宾就《海商法》修订章节作了主旨发言。研讨环节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共同为《海商法》(修订草案)的完善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宝贵建议。

学校法学院负责人在研讨会闭幕环节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了感谢,并表示,未来将继续加深与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和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为中国海事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2024年10月19日,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依托上海海事大学组建。此次联合主办《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是专委会聚焦海事法律研究,回应新时代我国海事法治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重要举措。

初北平校长介绍《海商法》修订背景和重点讨论问题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顾珺出席研讨会并发言
与会专家开展研讨
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嘉宾合影留念
撰稿:李莹莹、彭宇 摄影:法学院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焦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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