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落实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年)》、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和“三个指导意见”,主动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战略,奋力推动学校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1.教师思政工作。落实教师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要求,实施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建设好教师国情教育基地,协同推进“教师思政”和“课程思政”同向发力。(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大思政课”建设。实施好“大思政课”建设重点试验高校项目和上海市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上海海事大学基地作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5门思政必修课金课。做好3门专论课程和1门个论课程建设。举办全国涉海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思政课”论坛。建好“中国航海史”“中国航运史”“中国港口史”“上海港城史”等系列课程。(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贺莉、施欣、栗建华;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部、马院)
3.规划督促与落实。抓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落实、跟踪和监督工作。结合“三个指导意见”,制订三年行动方案。根据《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形成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任务、责任、措施清单。(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4.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完成学校《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申报及后续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5.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对2023年建设绩效进行年度总结,推进2024年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组织完成2024年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提高执行效率。(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李志鹏、施欣、严伟;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6.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加强对分类评价指标内涵的解读、宣贯和任务分解,注重对分类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和总结。(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三、产教融合
7.产教融合。制定本科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构建深度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模式,争取新建20个本科产教融合基地。完成水上训练中心新址的建设。争取新建10个以上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遴选5~6家行业头部企业共建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
8.专业建设。做好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争取新增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新增1个专业通过新文科认证,申报“航海技术-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海商法”等微专业。推进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优化专业招生结构规模,停招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另有4个本科专业整班减招各1个班。
9.课程与教材建设。进一步优化和重构课程教学内容。争取新增国家级一流课程2~3门,新增上海市精品级别课程4~5门。立项建设航运类、港航物流工程类、海洋类、海商法类等规划教材20本,试点建设新形态数字教材1~2本,完成11本规划教材审核,签订出版合同。
10.教学能力建设。举办第五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内赛和学校第七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组织教师参加第六届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探索设立“教学工作坊”。
11.本科生科创。提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和整体实力。以学科竞赛为抓手,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与学科竞赛相融合机制。
12.毕业论文。建立毕业论文(设计)特色选题机制。增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环节。修订《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处理办法》。
13.教学管理与服务。修订《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优化课程安排管理,扩大学生选课自主空间。(第8~13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教务处)
14.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推出对接瑞士教育集团酒店管理类大学的出国预科培训项目。争取开辟1~2家招生新基地。计划新申报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1家。积极发挥FIATA项目推广辐射效应。(分管领导:李志鹏、施欣;牵头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继教院、商船学院、港湾学校)
15.学位点建设。研究制定《研究生学位点布局优化及建设方案》。适时开展学位点的动态调整和拟增博士学位点的培育。做好新一轮学位点专项核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重点培育。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法学两个专业纳入Ⅲ类拟增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专项。申报国家安全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点,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点。
16.研究生课程建设。优化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推进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继续开展课程案例库建设。推进已立项在线课程的制作和验收工作。
17.学位论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定博士分流机制、监督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对学位论文研究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18.导师队伍建设。推进导师动态评聘与考核管理,优化导师队伍。坚持实行新聘导师上岗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导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完善导师问责追责制度和考核制度。
19.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继续选拔“航运+”学科领域优秀研究生赴境外知名大学进行科学研究。继续开展“时代楷模张连钢团队”科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0.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立德树人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航运文化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推进学位证书数字化工作。
21.合作办学。加强青岛研究院建设,推进与山东海事局以及青岛相关单位的合作,组织服务好学校优势科研团队赴青调研,争取新增科研项目3~5项,组织服务200余名研究生赴青开展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与专业实践活动。深化与宁波、扬州等地的办学合作。(第15~21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研究生院、相关学院)
22.学科建设。深化学科间相互关系,推进学科平台内涵建设,激发创新团队力量,构建学科特色发展机制。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前瞻布局交叉学科和未来学科,做好未来学科的论证工作。(主管领导:初北平;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有关职能处室及学院)
23.有组织科研。围绕学校有组织科研重点工作,完善校院两级组织架构和重大事项协商机制。针对有组织科研重点扶持团队,做好资源和政策保障,指导学院落实团队考核机制。
24.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预期20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目标值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目标值14%。力争国家级项目数突破50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数不少于5项,科研项目总经费突破2.5亿元。
25.科研成果及奖项。保持ESI高被引、热点领域论文持续增长,论文检索的质量稳步提高,“三高”论文超过400篇。授权发明专利计划突破210项。组织2024年国际专利培育工作。加大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的培育力度,争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类高等级奖项。
26.重点研究基地。争取新增省部级科研基地1个以上。做好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基地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加强校院两级自设科研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
27.科研管理。推进科研管理制度“废改立”工作。落实校院两级定期科研例会制度。进一步强化科研管理队伍建设。
28.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建设好有组织科研学术沙龙等交流平台。强化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学研用合作,建立校企定期互通机制。(第23~28项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科技处)
29.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市场转化能力。做好大学科技园孵化基地的制度、管理等建设。(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公司、科技处)
30.军工科研工作。争取军工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严格抓好军工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科技处、保密办)
31.期刊、出版。做好各类期刊、书籍的出版工作。策划出版张謇航运教育、新中国船长故事和上海航运地标等特色图书。(分管领导:贺莉、严伟;牵头部门:资产公司、宣传部)
32.教师招聘与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专任教师65名。计划引进“领航计划”层次人才1至2名、“远航计划”特聘教授2名。
33.教师培养。选拔20名左右青年教师纳入“海丰国际青年教师产学研助力计划”。遴选“引航计划”10人左右、“腾飞计划”5人左右。推荐申报“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30名左右。继续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四大计划”,计划选拔培养教师40名左右。开展各类人才称号(荣誉)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
34.教师发展。安排非航海类专任教师分批次登上“育明”轮开展海上航行践习,不定期组织教师前往船舶、港口、航运等企业实地考察交流。继续面向新入职教师开设《水运概论》《航海概论》等海事特色课程。
35.人事管理与服务。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薪资福利发放、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机构调整优化等工作。(第32~35项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
36.思想政治教育。邀请航运界专家、船长、企业家等来校讲座,组织学生赴港航企业参观走访学习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校思政精品项目培育,结合学院特色打造二级学院思政精品项目。
37.招生与就业。做好招生结构规模优化调整,调增理工类本科专业招生规模3%,持续优化分省分专业计划分配方案,完善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组的设置,扩大东部沿海地区港航类主干专业的投放,增加中西部拓展类专业投放。细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量值”。做好毕业生在港航领域就业的引导。坚持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建立“三访三促”工作机制。
38.心理健康教育。围绕“对话·赋能”主题创建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推进“一院一品”心理育人特色工作。在学生社区建设12间心理工作站。
39.学生管理。探索成立大学生学业发展支持中心。持续推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和“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动建设具有学院特色的楼宇、楼层文化。发挥各类典礼、仪式活动的育人功能。
40.国防教育。以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退役学生社团等为载体,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本科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41.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辅导员主题沙龙、辅导员技能提升比拼汇报、辅导员主题微课等活动,有序推进辅导员的职业技能提升。提前布局辅导员年度人物、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论坛征文、辅导员主题班会的人员选拔,形成有体系的赛前培育机制。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协会建设。(第36~41项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42.拓展合作与交流。与10家重点合作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争取新增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法学院、韩国海洋大学等2~3所友好院校,在海事、物流等特色学科专业领域开展交换生、访问生、教师交流、合作科研等项目。巩固与法国船级社、比利时安特卫普-布鲁日港务局、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等境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开拓与欧盟海事局、马来西亚郑和研究院等境外机构的合作。
43.引智工作。做好法语等语言类外籍教师的选聘及管理工作。聘请海外教师来校开设专业课20门次,专业讲座30场次,争取2~3名专家入选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或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44.学生海外学习。继续实施“学生全球视野拓展”工程,开发“以修读学分和攻读学位为侧重”的各类海外学习项目。全力推动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学校开展学生交流项目。做好与法国南特综合理工学院等高校的工程类联合培养项目。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学生选拔与管理工作。计划新增3个校际联合培养项目。
45.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继续办好“国际运输与物流”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做好中荷机电合作项目与外方合作的收尾工作。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深化合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拓希腊爱琴大学境外办学项目。与阿尔及利亚海运学院开展合作。谋划建设“一带一路”航运教育院校联盟。
46.国际组织人才和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组织选拔教师赴国际航运公会、香港船东会等境外航运机构践习,组织学生赴国际航运公会实习见习。深入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基地建设。(第42~46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相关学院)
47.留学生教育。争取各类国际学生总数达到600人次,其中学历国际学生超过150人。做好南洋理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哥本哈根商学院来校学生的项目实施工作。继续推进航海技术、交通管理两个专业的全英文本科专业建设。推进国际学生趋同化制度建设。(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教务处)
十、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48.高端智库。做实做细国家海洋研究院、国家高端航运服务研究院两个智库建设工作,打造新型国家高端智库。发挥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等智库平台作用,开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五五前期规划”重点项目研究,编制中国航运景气指数、全球航运景气指数等行业报告,参与全球航运智库联盟建设工作。建设国际海事法律教育中心,提升海事法律服务能力。助力上海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和航运中心建设能级提升。(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贺莉、严伟;牵头部门:宣传部、科技处、各智库平台、相关学院)
49.强化MTCC等国际组织功能。进一步发挥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MTCC-Asia)作用,推动绿色航运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利用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上海中心,统筹做好公约研究及提案工作。深入参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关事务。继续开展与国际航运公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交通强国”“一带一路”“东盟海事”等专项项目的实施。
50.高层次国际海事专业会议。承办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绿色与低碳论坛”,联合主办滴水湖高能级航运服务业创新大会等高层次国际会议,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
51.高端航运人才培训。开展第六期国际邮轮管理高级研修班、“一带一路”国家高级海事管理官员培训、“一带一路”海事国家航海院校师资培训等高层次、国际化短期培训项目。(第49~51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
52.协同合作。统筹办好校长办公会议,强化事项沟通、注重督办落实。做好校内重要工作、重大会议、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校友等联络对接,争取更多外部资源。依托“海大12345”,畅通师生诉求渠道。(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校办)
53.财务工作。编制学校2025年预算,做好2023年度决算工作。完成2023年项目的绩效自评价和2024年项目的跟踪评价工作。(主管领导:初北平;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财务处)
54.内控与审计。继续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抓好2023年内部审计实施项目的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做好内控体系的持续改进工作。(主管领导:初北平;牵头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55.校园基本建设。推进临港校区拓展工程,力争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规划许可证”,实现年内开工建设。完成航运科技创新大楼竣工结算审价和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集装箱供应链技术研究中心、新建研究生公寓的工程尾款申请等工作。做好海馨东食堂装修工程和2025年维修项目出库申报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基建处)
56.信息化建设。推进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保障学校网络安全。有序推进信创工作。继续做好数字化校园建设。(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信息办)
57.图书情报与档案。完成《2024年文献资源建设方案》。积极提供与学校学科发展相关的学科竞争专报。继续开展“海大人文”品牌系列文化活动。强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
58.资产与实验室。持续推进新校建设项目转固工作,完成8批次国有资产自主处置。制定《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房产管理、出租出借制度,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线上运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学院)
59.采购管理。制定或修订《保密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优化提升海大E采供应水平。完成采购综合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调整完善科研经费、出版服务等特殊事项采购程序。推进建立健全二级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制度。(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采招中心)
60.教学设施维护。探索“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做好“五轴加工中心”实验项目开发。完成学校2024年公共教学设备更新改造预算项目。(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基础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
61.后勤服务与管理。持续推进食堂“六T”现场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物业服务考核体系,加强质量监督考核。做好航科楼、大修楼宇的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及物业接管。组织实施2024年度专项修缮改造工程项目,推进校园老旧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完成2025年专项修缮项目立项审核。继续推行能耗包干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后勤中心)
62.资产经营。加强和规范学校经营性活动的管理。做好“育明”轮船舶运营管理,确保航行实习、船员外派等工作顺利开展,寻找新利润增长点。继续推进船员招募和培养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公司)
63.校园安全。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优化考核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研判、评估机制。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治理。积极推进校园技防和智慧安防建设。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与宣传,做好保密重点部位安保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保卫处)
64.质量管理。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年度管理评审工作,顺利通过挪威船级社的年度审核和国家海事局的换证审核。(主管领导:初北平;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65.校友工作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围绕建校115周年,做好校友代表大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论坛暨第五届全球校友联谊会等系列活动。计划筹建越南校友会、马来西亚校友会、印尼校友会等校友组织。组织完成香港校友会等换届工作。发布《上海海事大学引进社会捐赠奖励办法(试行)》。召开2024年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年会。(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贺莉、李志鹏;牵头部门:校办(校友联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
66.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开展伟大工程示范党课活动。推动大师剧《陈嘉震》复演。推进新生和新进教师校史教育常态化。出版校史系列图书。做好校史馆电子设备升级改造、建设“历史上的老校门”、文化上墙等校园文化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初北平;分管领导:贺莉;牵头部门:宣传部)
67.稳定教职工收入。完成2024年收入预算。开源节流,筹措资金,确保教职工收入稳定。(主管领导:初北平;分管领导:李志鹏、栗建华;牵头部门:财务处、人事处)
68.教职工医疗、福利、慰问、帮困等。做好教职工体检、疗休养、节日慰问品发放、各类慰问等工作。做好人才房贴、人才公寓租赁、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增补、各类落户、居住证办理、补充医疗保障和帮困等工作。继续开展教职工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健康服务等。(分管领导:贺莉、严伟、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工会、校医院)
69.教师服务。举办好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颁证仪式、荣退教职工座谈会等。开展教师“结对子”、教工学堂、教代表下午茶、教职工座谈会等活动。开展“海二代”兴趣拓展及爱心托付项目。进一步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做好退休教师和老教授协会工作。(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校工会、妇委会、团委)
70.校园设施与环境优化。开展教学区灯光优化改造、海燕山夜间照明提升、游泳馆VRV中央空调的更新改造、体育馆污水泵改造、学生宿舍家具设施更新、46#~49#学生公寓太阳能系统改造、部分二级学院供水主管改造等。做好化学实验室更新改造和其他实验设备更新工作。加强校园停车管理及环境改造。设立楼宇便民服务站,建设“茶香面包能量小站”。(分管领导:严伟、栗建华;牵头部门:后勤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71.资助育人。优化完善资助线上工作体系,通过资助信息数据分析,精准实施资助育人。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及其他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72.毕业生服务。继续开展赠送毕业生学位服、永久保留电子邮箱、访企拓岗助就业等活动,打造暖心毕业季。(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