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任务,主动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奋力推动学校工作迈向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一、立德树人
1.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系统推进学习培训,面向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和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2.教师思政。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人才称号(荣誉)申报、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各环节。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建好师德档案。完善师德考核制度,落实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协同推进“教师思政”和“课程思政”同向发力。(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大思政课”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提高铸魂育人效果。配齐配强思政教师工作队伍。实施好“大思政课”建设重点试验高校项目。争取获批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金课、精彩案例、名师工作室、教师研修基地等1-2项。以示范课、教学竞赛、案例集、经验交流活动等为抓手,着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质量。组织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教学案例材料评审与辅导,争取形成海事特色课程思政案例集,落实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微课拍摄。建好“中国航海史”“中国航运史”等“中国系列”课程。(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施欣、栗建华;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发展规划与综合改革
4.“十四五”规划督促与落实。抓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落实、跟踪和监督工作。按照“十四五”规划三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中期检查。(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5.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对2022年建设绩效进行年度总结,组织策划论证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组织完成2023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申报和答辩评审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施欣、严伟;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6.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着力做好上海高校分类评价相关工作,加强对分类评价指标内涵的解读和宣贯,注重对分类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和总结。坚持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化分类评价的导向作用。(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校领导;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三、产教融合
7.产教融合。制定本科生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方案。围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推进教师申报相关项目。继续开设校企合作课程76门。鼓励邀请企事业单位专家来校开设航运、物流、海洋等特色类讲座。制定系列激励措施推进深度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计划遴选15家左右航运、物流头部企业建设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继续推进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技术攻关、学位论文撰写。继续开展国家、市、校、院四级实践基地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再建10个以上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并增列市级以上研究生实践基地。(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
四、教育教学
8.专业建设。出台专业动态调整方案,结合专业分类和专业发展情况,分批次开展专业评估。继续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新文科认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探索跨学科、多元化的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国家级、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组织2023级培养方案制定,完善各专业课程设置,提高海事特色课程和实践教学占比。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新一批市级教改项目。
9.课程建设。修订《上海海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规范》,进一步完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制度文件。加强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建设,推进线上资源赋能线下教学。
10.教学能力建设。举办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选手参加上海市级比赛。举办2023年上海海事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2024年第六届上海市级青教赛选拔赛,注重对优秀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
11.本科生科创。重点推进“互联网+”项目培育,创新校内选拔及培训指导模式,从基础培训、校内赛选拔、重点项目提升等三个阶段提升项目培育和整体实力,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
12.教学管理与服务。修订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推进本科生实习实践跟踪及评价反馈机制建设,加强实习实践课程教学质量。修订本科生专家讲座管理办法。修订教学成果奖管理文件。修改优化本科课程评教指标。推进实施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优化教务系统功能,进一步开展教学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8~12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教务处)
13.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拓展培训市场。加快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水上运输类)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加强传统特色培训项目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增加校外办学点,扩大成人学历教育规模。全面修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培养质量。(分管领导:李志鹏、施欣;牵头部门: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商船学院、港湾学校)
五、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
14.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继续开展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航运文化教育贯彻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培养研究生学术荣誉感。继续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
15.学位点建设。围绕航运、物流、海洋重点领域,构建学科特色发展机制,不断优化研究生学位点的布局和设置,积极做好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工作。适时开展学位点的动态调整。开展2020-2025年15个学科的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对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2个博士点和应用经济学、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国际中文教育、会计等6个硕士点开展专项评估。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培育专项,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两个Ⅲ类拟增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专项工作。
16.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深入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方案的综合设计,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以航运、物流、海洋、自贸区、港口等具有海事特色的线上教学精品课程。继续选拔以博士生为主的“航运+”学科领域优秀研究生赴境外知名大学进行科学研究或开展联合培养。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研究生航运科考。
17.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研究生管理系统,全面改善研究生教学环境,提升研究生教学服务水平。开展上海市研究生暑期学校和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等项目。重点资助中长期境外研学项目,推动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上水平。
18.研究生招生。优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考察。完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把生源质量、科研经费、研究成果、培养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作为指标配置的重要因素。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博士生招生计划配置,提升博士生生源质量。
19.导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评价机制的第一标准。推出并实施导师考核制度,提升导师队伍整体水平。探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导师分类选聘和管理,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管理。强化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导师培训。(14~19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研究生院)
六、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0.高峰高原优势学科建设。抓住上海高校“双一流”建设机遇,聚焦重点领域,梳理优化学科布局,推进学校优势学科以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建设。实施学科创新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加强高水平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科的整体水平。(主管领导:陆靖;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科技处、人事处、有关职能处室及学院)
21.科研项目。加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科技项目质量、经费等稳步上升。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达到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率达到14%。修订科技项目认定办法等管理制度,聚焦国家和上海市战略发展需求,组织教师申报承担重点、重大科研课题及项目,科研项目总经费达到1.8亿元。做好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和第十四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奖项的培育、申报工作。
22.科研成果。保持ESI高被引、热点领域论文持续增长;论文检索的质量稳步提高,争取“三高”论文突破360篇。持续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授权发明专利计划突破175项;鼓励并组织教师申报国际专利,组织2023年国际专利培育工作。
23.重点研究基地。严格落实《上海海事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优化重点研究基地分类考核评价和运行经费分配机制,充分整合科研力量,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学校开展重大科研任务、突破行业关键技术的能力和学术水平。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学校重点发展方向,对现有科研基地进行整合,谋划国家级科研基地申报的布局和培育。
24.科研管理。聚焦学校特色和发展方向,着力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做好科研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工作。着力推进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引导和加强学校人文社科建设工作,聚焦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开展政策、法规、规划和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做好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推选工作,组织召开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5.产学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东海大讲堂,邀请顶级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讲座。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各类科技博览会,提高展品质量,扩大合作领域。继续推进军工保密资质申请相关工作。(21~25项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科技处)
26.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强化市场转化能力。(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海大资产经营公司、科技处)
27.期刊、出版。做好各类期刊、书籍的出版工作,提高图书编校质量,逐步提升期刊的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基金论文比等评价指标在同类期刊中的排名。(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海大资产经营公司)
七、师资队伍建设
28.人才引进与教师招聘。进一步加大人才揽蓄推进力度,拓展引才渠道,灵活引才形式,调动学院人才引进积极性,加强精准引才、重点引才、主动引才、灵活引才。完善学校人才引进“三大计划”,不断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层次和数量上寻求突破。计划招聘专任教师67名。
29.教师培养。开展2023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四大计划”遴选、培养、考核工作,计划选拔培养教师40名左右。继续开展2023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计划推荐申报25名左右。推进落实优秀青年教师“引航”、“腾飞”培养计划,计划遴选“引航计划”10人、“腾飞计划”5人,并开展首年跟踪考核工作。开展上海领军人才、上海青年拔尖人才、宝钢奖、育才奖、木兰奖等人才称号(荣誉)推荐申报工作。做好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研究制定图书情报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强博士后流动站日常管理工作。
30.教师发展。推进落实“教师教育发展学分制管理”制度,依托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平台,通过学分认定模式有效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水平。落实新进专任教师“一人一档”全流程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讲座、教师沙龙等活动,提升教师教学创新水平及科研发展水平。遴选申报“海丰国际青年教师产学研助力计划”20名,鼓励青年教师深入企业产学合作。做好新聘教师“3+X”续聘考核工作。
31.人事管理与服务。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薪资福利发放、人事档案审核管理、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第28~31项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
八、学生工作
32.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完善常规性教育实践活动。依托易班网络平台,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育人资源与育人主体下沉学生社区,推进学生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区文化育人功能。评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色活动,拓展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33.招生工作。立足学校特色,科学设置招生计划,精准定位生源区域,合理布局招生专业计划分省投放。不断加强与优质生源中学的合作力度,稳步提升生源质量。规范做好春、秋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台湾高中毕业生招收及插班生、保送生、专升本等各项招生录取工作。
34.就业工作。充分利用校友、校友企业、合作单位等资源,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积极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就业政策,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航运物流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临港新片区等行业和区域就业。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
35.心理健康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将育心与育德相结合,构建心理实践活动质量提升体系。面向心理问题学生,继续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和学院的联动机制,对高危问题学生实施预防干预。进一步打造心理咨询师队伍,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强化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的业务督导和继续教育。
36.学生管理。发挥各类典礼、仪式活动的育人功能。依托学风建设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风建设活动。积极关注学生需求,持续推进“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做好学生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37.国防教育。以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退役学生社团等为载体,开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国防教育的育人功能。积极开展本科新生军训、大学生征兵、退伍学生复学安置、参军学生学费代偿等工作。
38.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托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加大辅导员能力培训。组织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或学习考察,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工作能力。继续建设辅导员育人资源的“中央厨房”,分层分类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以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论坛征文等为培育平台,进一步提升辅导员的九大职业能力。树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辅导员典型,形成辐射示范作用。引导辅导员开展项目式研究,提升理论素养、凝炼工作成果。发挥辅导员协会培优作用,完善辅导员能力提升平台。(32~38项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九、境外交流与合作
39.拓展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与境外10所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争取新增2-3所友好院校。巩固、开拓与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务局、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日本邮船株式会社、法国达飞轮船、新加坡韦立航运公司、希腊高士曼航运公司等境外航运企业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并支持各二级学院采用科学、灵活方式牵头实施或参与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承办2023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绿色与低碳”论坛、2023“滴水湖国际航运创新大会”等国际会议。
40.国际组织工作。深化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各类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做好教职工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会议和提案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升数量和质量。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向国际组织输送优质人才。提升师生全球海事治理胜任力素养,为师生赴国际组织实践实习创造条件。支持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MTCC)对外开展技术合作交流、举办各类高端国际培训、开展上海市交通强国重点建设任务。推进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IMLA)上海中心的国际组织功能建设。
41.引智工作。探索多渠道引进高水平国际人才的工作机制,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开展国际科技项目合作。健全外籍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外籍教师资质标准和聘任管理。积极引进、消化海外先进课程资源,聘请海外教师来校开设线上、线下专业课20门次,专业讲座30场次,争取2-3名专家入选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或国家外专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42.学生海外学习。推进实施“学生全球视野拓展”工程,推动与香港理工大学、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等开展交换生及访问生项目。逐步恢复线下寒暑假学习实习项目。做好与法国南特综合理工学院等高校的工程类联合培养项目。做好教育部语合中心国际中文志愿者项目的管理工作。
43.境外办学和合作办学。围绕国际航运、物流业需求及非洲发展现状,与加纳合作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生源质量,进一步提升在线授课教育质量,加强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与世界海事大学续签“国际运输与物流”中外合作办学协议;做好中荷机电工程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39~43项工作,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44.留学生教育。坚持“学历留学生”和“专业高级国际培训”双轮驱动协调发展,重点提升学历留学生的质量和数量,争取各类国际学生总数达到900人次。探索实施国际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本、硕、博全英文专业建设和全英文课程建设。提升对外汉语教育功能,构建面向留学生的中国航运史、中国航海史课程以及具有航运特色的留学生国情教育体系。开展以中国文化体验为主的留学生文化交流活动,鼓励留学生讲好中国故事。持续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在线国际教育资源体系。(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
十、教育保障
45.疫情防控。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校园及师生日常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栗建华;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后勤中心、保卫处、校医院)
46.协同合作。开好校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及时发布于数字校园平台“校内重要工作”栏目,强化协同事项督办效率。做好校内重要工作、重大会议、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制定《上海海事大学发展联络工作中长期战略规划(2023-2033)》,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校友等联络对接,争取更多校外资源。(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各分管副校长;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处))
47.财务管理。落实预算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督促。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校内预算安排及时下达预算经费指标,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认真做好2022年度决算工作,并完成相关决算信息公开。完成2022年项目的绩效自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提高学校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修订相关制度,增强经费使用规范性。进一步推进无等待报销,推进科研开票等系统上线。(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财务处)
48.内控与审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中介机构质量控制。完成校内相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和科研审签等工作,配合完成专项审计和巡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成果应用。组织实施2022年内部审计实施项目的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经济风险自查及改进。做好内控体系的持续改进工作。(主管领导:陆靖;牵头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49.校园基本建设。完成临港校区拓展工程可研报告(初设深度)的申报,争取项目“规划许可证”获批,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航运科技创新大楼竣工交付,完成开办费项目有关工作。完成集装箱供应链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的调概工作。(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基建处)
50.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数据治理和网上办事中心建设。扩充上海海事大学移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新增至少一个新应用。切实推进手机信号覆盖,提高通信质量。持续做好学校日常管理的信息化支撑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进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标杆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市经信委项目、校内信息系统项目库申报工作。(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信息化办公室)
51.图书情报与档案。完成《2023年文献资源建设方案》。巩固建设航运、物流、海洋等学科特色资源系统文献体系,确保海洋海事特藏资源的持续建设。持续做好文献传递、馆际互借服务工作。做好馆舍接待、图书借阅、电子资源利用、阅读推广、学科咨询等工作。开展“海大人文”品牌系列文化活动。强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服务能力建设。完成档案常规工作,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
52.资产管理。继续推进新校建设项目转固工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对出租出借资产进行申报,规范出租出借业务,加强学校资产在校外放置使用的管理。继续推进校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利用效率。做好房地产出租出借相关问题整改,加强经营性用房的监督管理。
53.实验室建设。开展实验室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加强科研类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梳理,探索并规范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机制,完成“大型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有计划开展实验室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实验室工作的安全管控力度,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第52~53项工作,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学院)
54.采购管理。独立设置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健全和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提高学校采购的规范性、有序性。完成网上商城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零星货物采购流程,实现采、购、销全过程管理。(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55.教学设施维护。对公共教学区域的电脑、投影等教学设备进行更新,分批次逐步完成更新换代。(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基础实验实训中心)
56.后勤服务与管理。以保障师生服务为重点,深化后勤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后勤管理和服务模式,强化后勤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师生服务满意度,确保年度综合服务满意度85%以上。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采购业务管理,规范流程审批。持续推进食堂6T现场管理,保供稳价,确保大众餐饮供应质量。不断健全和完善物业服务考核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资源使用效能,控制年度能耗增幅4.5%以内。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较重大责任事故“零发生”。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强化单车核算,推进用车改革,提高车辆资源运行效率。加强校园基础设施修缮管理,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做好各类日常零星及专项维修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后勤中心)
57.资产经营。以深化校办企业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校办产业体制改革收尾工作。做好“育明”轮船舶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寻找新利润增长点。充分发挥联勤公司后勤保障作用。(分管领导:严伟;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海大资产经营公司)
58.校园安全。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优化考核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优化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治理。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市教委实验室安全技防攻坚示范项目,强化校园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监管。(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保卫处)
59.质量管理。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加强机遇把控和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做好质量管理文件的修订和完善,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接受海事局中间审核。(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施欣;牵头部门: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
十一、校友工作、校园文化
60.校友工作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建上海海事大学江苏校友会、湖南校友会、越南校友联络站、上海临港新片区校友联谊会、校友物流供应链俱乐部等校友组织。筹办上海海事大学第四届全球校友联谊会。多维度展示校友企业,讲好校友职业发展故事。对标5A级社会组织评估要求,持续推进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化和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上海海事大学筹款行动五年计划(2023-2028)》和《上海海事大学社会捐赠配套经费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学院、部门和教职工的力量,协同推进捐赠工作。(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校友联络处),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1.校园文化建设。做好第三届上海市文明校园验收工作。把劳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开展“校园环境日”活动。以做好“航运文化主题示范月”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具有海事特色的文化活动,弘扬新时代航海家精神。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完成对2021-2023年度校内精神文明单位(处室)的评选及后续表彰工作。进一步发挥校史校训育人功能,结合校史开展伟大工程示范党课活动。推动大师剧《陈嘉震》复演。(主管领导:宋宝儒、陆靖;分管领导:贺莉;牵头部门:宣传部)
十二、为师生办实事项目
62.稳定教职工收入。完成2023年收入预算。开源节流,筹措资金,确保教职工收入稳定。(主管领导:陆靖;分管领导:李志鹏、栗建华;牵头部门:财务处、人事处)
63.教职工体检、福利、慰问。做好教职工体检、疗休养、节日慰问品发放、各类慰问等工作。跟进并落实人才住房政策,做好人才房贴、人才公寓租赁、老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增补、学校教职工各类落户、居住证办理等工作,切实为教工安居乐业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贺莉、严伟、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校工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医院)
64.教职工补充医疗和帮困。继续做好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参保工作,不断加大帮困的范围和力度。继续参保上海市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将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常规计划,按时为教职工参保。(分管领导:贺莉、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校工会)
65.教师服务。举办好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颁证仪式、荣退教职工座谈会等,不断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开展教师“结对子”、“教工学堂”等活动,助力教师成长。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主题活动。做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各项工作,努力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关心关爱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工作、生活和学习等。(分管领导:贺莉、施欣、栗建华;牵头部门:人事处、校工会、教务处、妇委会)
66.维修改造。开展38-39#和42-43#学生公寓和室外体育场地维修工程,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满足师生生活需求。(分管领导:栗建华;牵头部门:基建处、后勤中心)
67.资助育人。继续做好学生奖助学金、商业保险、国家助学贷款和基层就业补代偿、临时困补、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帮困助学工作。实现各类奖助线上申请,优化流程,缓解学生“跑腿多”现象。搭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和相关实践锻炼平台,引导学生自强奋斗、追求卓越。建立资助大数据库,实现精准资助。(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
68.毕业生服务。继续开展赠送毕业生学位服、永久保留电子邮箱、访企拓岗助就业等活动,打造暖心毕业季。(分管领导:李志鹏;牵头部门:学生处、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