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专业评估工作

索取号:G010-0304000-2023-0042发布时间:2023-07-10发布部门:教务处设置

依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于2023年上半年启动上海海事大学第三轮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参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制定《上海海事大学第三轮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从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资源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与建设、质量保障、学生发展、教学成效及专业海事特色等方面制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依据导向性、主体性、目标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并发布《上海海事大学第三轮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确定于2023年至2026年分年度实施第三轮本科专业评估,评估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专业自评与校外专家组考评相结合、专家组线上评审与现场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

20237月完成“船舶与海洋工程”、“日语”、“工业设计”、“绘画”4个专业的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迎评筹备、专业自评、学校初审、专家入校评审四个环节,四个专业评估结论均为“合格”。各专业后续将参照评估结果和专家意见进行持续改进,将于2023年下半年提交整改方案,20247月完成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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