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红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取号:G010-0604000-2023-0144发布时间:2023-04-12发布部门: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设置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曹红奋同志任巡察专员;

杨丽萍同志任巡察专员;

李希平同志任商船学院党委书记;

顾维国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李婕同志任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党委书记;

胡东铭同志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邢皖宁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科长;

曹蓉同志任保卫工作部(处)政保科科长;

沈艳同志任基建处综合管理科科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3年4月12日起。

免去曹红奋同志商船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杨丽萍同志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希平同志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顾维国同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李婕同志人事处副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东铭同志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上海港湾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邢皖宁同志基建处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曹蓉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宿舍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沈艳同志财务处预决算管理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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