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取号:G010-0604000-2023-0143发布时间:2023-04-07发布部门: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设置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贺莉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张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3年4月7日起。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3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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