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制、“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选拔制考生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选拔制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②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留学的申请人须获得学位,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④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⑤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对个别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
(二)“硕博连读”考生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为:
①硕博连读选拔对象为上海海事大学非毕业班的全日制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
②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
③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硕士专业和博士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④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科研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
⑤学习成绩优良;
⑥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yzxt.shmtu.edu.cn/xscx报名(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网上报名程序:
1、申请注册:
首次使用报名系统的考生应先进行注册,考试方式选择为“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注册后请牢记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信息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
2、报名登录:
在报名系统的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注册的证件号码)和密码(注册的密码),登陆网报系统。在“个人报名信息”页面的左上方点击“编辑”按钮,填写报考信息。
3、录入信息:
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项,并及时“保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
①非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4、上传照片:
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规格要求为半身正面证件照,准考证用)。
5、提交、打印报考信息:
确认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载和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确认。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提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更改。
四、资格审查
(一)“申请-考核”选拔制考生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研招办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用A4 纸打印;
②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阶段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各1份;
硕士阶段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③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④科研成果: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取得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的证明等复印件;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⑤申请人填报的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⑥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⑦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申请人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陈述书,不少于3000字(陈述书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⑩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交《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⑪缴费凭证;
⑫申请英语考试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免考申请,本人签名,详细说明申请免考的依据和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
⑬本校教职员工需提交学校人事处同意的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考生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研招办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生报考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
②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③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陈述书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不少于3000字;
⑦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科研经费证明书复印件;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申请-考核”选拔制考生缴纳报名费:25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报名费转入我校银行账户,并将寄转账凭证和报名材料一起寄给研招办。
“硕博连读”考生不缴纳报名费。
户名:上海海事大学
账号:442959343712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营业部
附言应写明:博士报考费+申请人姓名
六、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七、奖励和资助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主要包含:
(一) 国家奖学金;
(二) 国家助学金;
(三) 学业奖学金;
(四) 专项奖学金;
(五) 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助学金,在学期间最高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博士生,最高资助额度可达10万元。
我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我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上海市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应按照要求通过EMS(谢绝其他快递)寄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招办;邮编:201306
网页:http://yz.shmtu.edu.cn/
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
电话:021-38284584
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博士生导师的介绍和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网站上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