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二、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专业 | 交通管理(国航) | ||||||||||||||||||||||||||||
六、招收项目和人数及有关 | (一)招收项目: 武术套路、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二)招收名额: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40人。其中A类:8人(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具有A类报考资格,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B类:12人(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C类:20人(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有关要求和精神执行。
备注: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 | ||||||||||||||||||||||||||||
七、测试及现场确认安排 | (一)文化单独考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拟竞争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自主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具体注册报名、文化课测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者“体教联盟”手机APP。 (二)体育专项测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武术套路、足球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该项目的测试。报考我校武术套路、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且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武术套路、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统一测试。具体注册报名、统一测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者“体教联盟”手机APP。 (三)现场确认 (1)在确定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前,我校将组织拟报考我校考生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和成绩单、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等。查验无误后需现场签订拟报考我校承诺书。 (2)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各项目统测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 (4)未进行现场确认、不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与A、B、C类报考资格的排序。 | ||||||||||||||||||||||||||||
八、报名资格要求 |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考生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除上述条件外,各项目报名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武术套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同等学力要求一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要求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前八名。 (2)男子足球项目: 报考A类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所获奖项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A类优惠政策报名: ①入选过中国足协组织的U系列精英足球训练营国字号队伍(国少队、国青队); ②近三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前三名; ③近三年获得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前三名。 报考B类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三次获得冠军,并至少一次获得全国比赛前十六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B类优惠政策报名。 备注:①等级证书项目仅限11人制足球;②报考高水平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还须符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足球赛事的基本参赛条件:凡曾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甲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得报名。报考守门员要求身高净量不低于1.85米,考生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3)女子足球项目: 报考A类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两次获得冠军的主力队员,并至少一次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A类优惠政策报名。 报考C类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同等学力要求一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近三年)在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一次获得冠军的主力队员方可参加C类优惠政策报名。 (4)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20年7月-2023年1月。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A类和B、C类优惠等级不得兼报,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2)邮寄报名材料 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2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仅接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学校的报名材料)并请在快递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运动项目”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1306。上传材料缺一不可,内容包括: ①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在本人姓名处加盖主办方公章; ⑥文化课成绩单(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供); ⑦武术考生:本人最近套路视频光盘(一套拳、一套器械)作为报名分项依据; ⑧集体项目需出具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见附件)。 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材料如因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邮寄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报名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与之相关的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三)初审反馈 请已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获取审核反馈信息。 | ||||||||||||||||||||||||||||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 (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参加文化单独考试,根据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由招生领导小组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线。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和各项目名额,确定A类录取名单。 (二)A类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各项目名额来确定B类、C类报考资格具体入围名单。 (三)获得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 1、获得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后,直接予以录取。 2、获得B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后,予以录取。 3、获得C类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予以录取。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同分排序规则 考生按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统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 ||||||||||||||||||||||||||||
十、收费标准 | 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十一、颁发学力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体育教学部:021-38282277 招生办公室:021-38284395 | ||||||||||||||||||||||||||||
十三、监督电话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21-38284080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秉承“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助学帮困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开设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项目;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 | ||||||||||||||||||||||||||||
十六、其他须知 | 1、如教育部或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或对我校招生项目批复有调整,我校将遵照执行; 2、报考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考生若没有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一测试者,取消体育专项测试资格或预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5、实行高考改革的相关省(市),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