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玉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取号:G010-0604000-2022-0123发布时间:2022-11-25发布部门: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设置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朱玉飞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陈楚瑶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试用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相雷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

彭海仔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

免去朱玉飞同志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楚瑶同志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相雷同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彭海仔同志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雷丽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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