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党委决定:
朱玉飞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陈楚瑶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试用期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相雷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
彭海仔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职日期自2022年11月17日起。
免去朱玉飞同志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楚瑶同志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科长职务;
免去相雷同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彭海仔同志研究生院副院长兼青岛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雷丽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