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环境保护及消杀组应急处置方案

索取号:G010-1105000-2022-0007发布时间:2021-09-03发布部门:校长办公室设置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校园环境保护及消杀工作,维护学校良好的运行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环境保护及消杀组成员

组长:孙庆祥

副组长:朱  雄、顾小弟

主要成员:保卫处、各二级部门(处室)、物业服务单位

二、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及消杀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隔离保护措施,安排相关消杀工作。

后勤中心负责落实消杀服务单位,负责消杀物资发放。

校医院负责对环境保护及消杀进行业务指导。

保卫处负责隔离管控警戒。

各二级部门(处室)负责非校级公共场所及设备仪器物品消杀。

物业服务单位负责实施校级公共场所、区域空间及环境的消杀服务。

三、工作内容

1.落实物业管控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楼宇建筑、道路区域、场馆设施等实施封闭、单向、限流等管控措施,设置必要的警戒标识,安排必要的巡查值守。

2落实全面消杀

2.1 特殊重点区域,由疾控或属地卫生防疫机构组织实施,或按照疾控指导要求,落实物业服务单位或专业消杀机构予以实施。

2.2 校级公共场所(如图书馆、体育馆、大礼堂、教室、会议室等)、楼宇物业公共空间(如楼道、卫生间等)及室外道路环境由物业服务单位实施消杀。

2.3 非校级公共场所(如办公室、实验室等)及设备仪器物品,由各使用单位人员实施消杀。

2.4 全面彻底消杀后,实施持续消杀应加强频次和浓度控制。

3严格做好垃圾废弃物处置与管理。

3.1 引导师生员工正确投放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等,确保各类垃圾废弃物的正确收集处置。

3.2 各类垃圾废弃物一律实施消杀后由政府委派的专业公司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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