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书需准备如下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一份;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个人情况说明);
3、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以及相应的电子版照片一份(高度:640;宽度:480;大小10K-40K);
5、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1份;
6、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若无存档,须所在学院提供证明,证明系该专业毕业研究生)。
以上材料齐全后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学服201),十个工作日可领取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补办后原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021-3828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