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为鼓励科研创新,维护学术道德,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海大科〔2021〕44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主任委员:严 伟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冯道伦 刘广钟 许晓彦 杨 斌 杨勇生吴先华 沙 梅 张秋荣 张 峰 胡正良姚裕丰 殷 明 黄顺泉 董丽华 路 宏穆从军 上海海事大学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