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帮困经费,进一步完善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切实有效帮助学生解决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读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努力,生活简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且按时缴纳全部学费。
第三条临时困难补助的经费来源
1.中央或市级下达的专项经费。
2.从学校帮困助学经费中划拨一定临时困难补助经费。
3.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助的经费。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须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街道(乡镇)以上证明。
2.学生父母突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造成学生在校经济困难。须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街道(乡镇)以上证明。
3.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学生在校经济困难。须提供街道(乡镇)以上证明。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第五条补助额度
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400元-2000元不等。
第六条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提供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已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并将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交给辅导员。
2.学院审核。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填报《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确定资助金额并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复核补助方案,并最终确定补助额度。
4.款项发放。学校将补助款项汇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第七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相关要求
1.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切实保证补助款真正发放到急需的学生手中。
2.各学院应根据本方法制定实施细则后实施。对弄虚作假者,除收回全部补助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
学院班级 | 学号 | 联系方式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一般困难/特别困难/未认定) | 违纪情况 | (有/无) | |||||
本学年已受助情况 | 国家助学贷款 | (元) | 学费减免 | (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元) | 临时困难补助 | (元) | |||||
国家助学金 | (元) | 其他资助 | (元) | |||||
主要家庭成员经 济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月收入(元) | |||
申请原因:(要求写明家庭基本信息和突发情况) 学生签名: | ||||||||
情况说明: 辅导员签名: 日期: | ||||||||
学院审核: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拟资助金额:________元 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 日期: | ||||||||
学生处意见: 拟资助金额:________元 签字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