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接收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培养、学制、学费等要求,具体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
8.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
二、调剂程序
1.考生了解调剂信息
了解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和接收调剂专业信息。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和各学院网站。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后(调剂意向系统3月20日0点开,调剂服务系统3月22日0点开通),需要调剂的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受理调剂申请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和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一般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学院一般在36小时内受理。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精神,科学规范遴选考生,对一志愿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校发送复试通知
对于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尽快做好复试准备。复试通知逾时者不确认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参加远程网络复试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具体由招生专业具体安排。
6.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后,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时者不确认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校撤销待录取。
三、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接收调剂硕士生专业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