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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海外学习成绩如何认定及转换?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0-09-23发布部门:国际交流处设置

鉴于学校学生在海外院校修读课程返校后,需将对方院校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为学校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特制定如下细则:

1.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则到学校如实登录。

2.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A、B、C…”等级的形式登录,则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成绩等级

A

A

A-

B

B

B-

C

C

C-

D

F

百分制成绩

95-100

90-94

85-89

82-84

78-81

75-77

72-74

68-71

64-67

60-63

0-59

(注:如外方院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学校的“90-94”分;若对方学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学校的“90-100”分,然后再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3.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形式给出,如需要,分别转换为“95、85、75、65、55”分。

4.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登录,则分别转换为“75、55”分。

5. 如外方院校所修课程成绩为其他格式,可参照成绩单上关于课程成绩对应等级或分数的解释,按照以上成绩转换标准进行成绩转换。

6. 如有其他计分形式,由国际交流处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若外方院校的成绩标准与我校差异明显,可按照课程成绩系数操作,具体成绩系数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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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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