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各项工程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我校选择优质施工单位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并做好成本核算,进行一次性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为确保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编号:GC-XJ-2020-028)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LOGO墙。
2、工程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内。
3、工程内容:海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门前标识文化石,长3.8米,下面石头基座高0.7米,上面玻璃高0.7米。具体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4、工程工期:工期不多于20天,具体由投标单位自报。
5、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询价公告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6、付款方式:
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 工程竣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工程资料移交发包人,承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 学校委托第三方单位审价结束且将审定价的3%质保金打入学校账户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保修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保修期根据合同约定,不计利息)。
7、项目预算:7.5万元,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报价。
8、发包人:上海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报价人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非在沪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业绩、信誉:具有本项目类似工程经历优先,信誉良好。
4、财务状况及业绩良好,提供符合要求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其他
1、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人工费、维保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所列的技术及服务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时须提供公司包含营业执照、报价单以及维保服务实施方案等;如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案例请一并提供,作为本项目重要的评选依据;
4、现场踏勘:不组织。
5、答疑: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8:00前将问题汇总发送至电子邮箱:jianwang@shmtu.edu.cn,我方将视情况统一答复,如有答复请在我方指定电子邮箱内查看(邮箱地址:HSDXCG@163.com;密码:HSDX123456)
6、如需了解更详细的项目技术需求,请与使用部门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3936;
7、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询价流程事宜,请与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38284558;
8、请各报价单位在2020年8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盖章签字后的“响应文件”,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邮箱地址:gcxj@shmtu.edu.cn;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GC-XJ-2020-028+公司名称。同时需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大理石、文化石样品送至上海海事大学五号门门卫室(联系电话:13816381216 王老师),“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共四套。纸质版响应文件等仅作询价参考材料,一切事宜以电子邮件所报文件为准。
9、询价公告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10、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11、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备注:1.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不能满足工程概况第6条付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3.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资料、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资质证书扫描件。
附件一:询价要求
附件二:报价表格
附件三: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