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15〕1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于2015年下半年全面启动第二轮本科专业合格评估工作。2019年学校完成了第二轮评估最后6个专业的合格评估工作,评估仍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专业自评与校外专家组考评相结合、专家组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今年参加评估的专业评估结论均为“合格”。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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