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本单位名义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图1:转化模式一 二.通过资产划拨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转移至本单位独资设立的负责资产管理的法人,并以该法人名义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图2:转化模式二 三.单位与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所形成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分配作出事先约定的,以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名义将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 图3:转化模式三 发布部门: 技术转移中心发布日期: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