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技术转移中心获上海市助推计划项目2个,经费合计110万元;全年通过技术转移中心对接的企业科技项目106项,合同总经费近2300万元。
一、 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22条、《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19条等文件的出台,上海海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文件《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出资入股实施细则》、《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合同订立及审批管理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
二、科技成果转化——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案例
上海海事大学“光纤传感监测应用”科研项目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通过引入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总资本金2000万。协议将学校无形资产的75%奖励给科研团队,并且在章程和工商注册股东里体现。以上案例是上海高校的首例。
三、开拓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1)通过和114产学研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南通通州湾科创城、贤集网、创知网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平台合作,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市场通道。
(2)在2015年公司成功申报了科技服务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积极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协会成为更好开展学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桥梁。
(3)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协会,能够为公司在协会培养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人才并提供校企之间的合作交流平台。
(4)积极与临港产业区的服务公司搭建临港产业的校企技术需求交流平台,定期开展科研人员走进企业了解技术难题的交流机制。
(5)省外地区开设科技服务站。正在筹备的科技服务站地区有南通通州湾和山东安丘市。
(6)跟随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的工作开展,积极参与政企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交流会,了解当地产业布局与企业的发展情况,并开放式形成企业家走进高校咨询专家。
四、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
定期参加上海市教委和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经纪人培训、股权架构及激励制度设计、市场微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加强同行交流,开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