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了海商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政治部主任黄松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校长黄有方、副校长严伟,以及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黄有方校长在致辞中表示,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为海商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的进一步合作指出了新的方向。双方的合作拥有坚实的基础、广阔的空间,我们对前景充满了信心。
赵红院长回顾了上海海事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的合作历史,介绍了上海海事法院近几年来的司法审判情况。她表示,双方作为海事共同体,在专业方面高度契合,相互交流频繁,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双方共同努力,为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贡献力量。
严伟副校长和黄松涛主任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研究生联合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庭审教学等方面开展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
严伟副校长主持了签约仪式。
撰稿:章博 摄影:赵剑红 来源:法学院 责任编辑:哈斯 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