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6“插班生”招生章程

索取号:G010-0501004-2016-0018发布时间:2016-04-29发布部门:学生处设置

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插班生招生章程

(本科)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6年招生总计划50人,具体分布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物流管理             10          限招理工

物流工程             5          限招理工

交通工程                10           限招理工

法学(海商法)          10           文理兼收

经济学类(大类招生)    10           文理兼收

旅游管理                5            文理兼收

 

注: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2.限招理工的专业,只有高考理科考生可以报考;文理兼收的专业,高考文科和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设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50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150%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合格资格线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转入专业2015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特殊(热门)专业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021-3828437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处电话:38284080

十四、网址

http://admission.shmt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报名条件

2015年入学的上海市全日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在读一年级学生,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全部及格,且符合上海市教委其他关于插班生招生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30日至5月11日登陆上海市高校插班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填写个人资料,生成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插班生考试报名表并打印。

网址:插班生报

入口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14日9:00~14:0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新校区 第二教学区门厅。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插班生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考生本人签名);

(2)学习成绩证明原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

(4) 2015年高考统一录取的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在读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4.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再次登录插班生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5.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

笔试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新校区 第二教学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hmtu.edu.cn/

6.考试内容

(1)笔试:高等数学+英语

(2)面试

7.其他

(1)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二年级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2)一年级课程中,有申请缓考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3)学校不接收调剂申请,不做调剂录取。

(4)拟录取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


发布日期: 
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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