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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上海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12-03浏览次数:1设置

12月2日上午,上海海事大学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交流会在行政楼128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门妍萍,各学院党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上表彰了2013-2014年度上海海事大学精神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科室(窗口)、十佳好事等。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峰从申报准入条件、考评标准、分值结构、考评方法等方面介绍了上海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

校文明单位获奖代表交通运输学院党委书记冯晨曦通过大量实例,介绍了学院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及成绩。

基建服务中心主任李员根从校园环境、雕塑、建筑风格等诸多方面,阐述了我校新、老校园景观文化建设的对比、传承与特色。

门妍萍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齐心协力,认真细化、落实各项指标,并将创建工作贯穿到学校中心工作的全过程;要形成全校师生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努力凝练海大精神。文明创建重在“以创促建”,结合中期检查时市教委的反馈意见,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对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品牌活动要长期坚持并及时总结,进一步优化,使其常态化、责任化、具体化。

会上,还就进一步完善、细化《上海海事大学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讨论稿)提出了相关要求。

  • 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获奖代表合影
  •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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