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国华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索取号:G010-0604000-2014-0010发布时间:2014-05-09发布部门:信息公开设置

沪海大干〔2014〕141号

校内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聘:

        王国华同志任研究生院院长,毛奇凰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雷丽同志兼任研究生院副院长,任职日期从2014年4月14日起。

       
根据《关于成立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的通知》(沪海大人〔2014〕134号)文件,原研究生部、研究生教育学院的中层领导干部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发文。原内设机构干部,其职务随机构名称自然改称,不再发文任免。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

校长:黄有方

2014年5月7日

   


发布日期: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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