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书

发布时间:2013-11-19浏览次数:7设置

招标方上海海事大学拟对校内部分废旧国有资产进行变卖处置,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方式:密封投标

2、招标内容:临港校区堆放在教学楼内的报废讲台一批及存放在后勤仓库内的不锈钢垃圾桶一批,实物以现场查看为准。

3、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拆卸、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既要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又要确保安全;

(3)不论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

(4)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的方式,即投标人现场看货后,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废旧物资报价单,企业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回收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一起送至规定地点,招标方将在规定时间统一开标;

4、现场查看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9点半—11点半

5、投标人应于2013 年11月27日下午1:00(北京时间)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送至南汇新城镇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225室。

  详细地址:南汇新城镇 海港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话号码:021-38284562

  传真号码:021-38284558

  电子邮件网址:上海海事大学

   联系人: 郑建忠

注:1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必须在规定1-2天内把钱交到学校财务。

    2、中标单位在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必须在2内完成相应的拆运工作。

    3、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承诺在拆除过程中对安全负责。同时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包括申请出门证等。

4、学校专门成立处置评标小组,在校纪委全程参与中对各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将综合各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和报价情况进行确定中标单位。    

     

各投标单位:

为规范我校国有资产处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物资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我们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投标单位采用非法手段与项目相关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学校利益和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的;

2、投标单位之间以串通信息的方式投标报价的;

3、投标单位以向评标成员和与招标有关人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

5、投标单位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单位投标的;

6、疑似有上述行为,经我校相关人员讨论后认为嫌疑较大的;

7、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肯签订协议的。

经认定进入我校黑名单的单位,将不允许参加我校今后的物资处置,给我校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上海海事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3年11月19日

部门: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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