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拟对“教室节能照明项目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比选文件编号: 2013-N-009
二、招标方式:比选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审核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须是LED照明灯具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但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主体产品的厂家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国家有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4、在上海地区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单位须知
1、报价要求:报价内容包括所需全部费用。
2、工期:≤20天。
3、本次投标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的方式,即投标人准备投标书,包含报价书、与第四条审核要求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代表签字、相关业绩等(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00)准时密封送至规定地点(上海市南汇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行政楼230室),过时恕不接受。
5、招标方将在纪委监督下统一开标,并由评标小组对投标方资质、单位信誉以及报价的要素综合比选讨论后确定中标方。不一定报价最低者中标,学校也不向未中标单位说明理由。如无特殊情况,学校将在11月下旬确定并通知中标单位,双方签订合同。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即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待产品送货完成、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一周内给付70%的货款。乙方另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两年质量保证期到后如无质量等相关问题,甲方将质量保证金再支付给乙方。
7、招标方将在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00集中安排现场探勘。
8、不论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
四、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明宇
联系电话:021-38284568
附:上海海事大学教室节能照明改造工程报价书
上海海事大学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