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2-2013)

索取号:G010-1200000-2013-0002发布时间:2013-10-29发布部门:信息公开设置

  本报告根据《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和2012-2013学年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2013学年,上海海事大学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发挥数字校园平台作用,畅通对内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借助日益完善的信息公开网站、学校官网及其子网站和数字化校园平台,以及校报、微博、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努力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达到了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类目>设置参照标准》要求,学校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网专栏建设,持续梳理历史信息,完善便民服务栏目,网上互动板块活跃。在2013年5月市教委举行的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上海海事大学获评“优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情况

  1.互联网形式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数字化校园平台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012-2013学年,上海海事大学官方网站共公开信息1176条。其中,2013年4月官网开设招标采购公告栏目,共发布招标采购公告51条。

  学校信息公开网新增主动公开信息815条。

  上海海事大学新浪官方微博公开发布“海大快讯”120余条,内容包括学校动态、学生活动、科研就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目前,官方微博拥有粉丝3万7千余人,涵盖学校师生、校友、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已成为学校内、外部沟通的有益桥梁,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渠道。

  数字化校园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5795条,内容包括两办通知公告、部门通知公告、校内重要工作通报、部门动态、重要文件下载等。

  2.纸质资料

  学校通过发放校报、年鉴、招生手册、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文件汇编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其中,出版《上海海事大学报》16期(寒假和暑假停刊),共发表428篇消息、通讯、言论、图片新闻等体裁的文章。纸质《上海海事大学报》每期出版6500份,除供校内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阅读外,每一期校报都寄送国家新闻出版署、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各大媒体、各兄弟院校,以及部分校友、家长等等。同时,《上海海事大学报》电子版还会在学校官网主页的“海大校报”栏目中展示,并发送给包括香港校友会在内的全国各地校友会。

  3.其他形式

  除以上形式外,学校还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教代会、妇代会等形式实施信息主动公开。

  (二)招生信息公开

  2012-2013学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严格执行“阳光”政策,各环节都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招生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1招生章程公开

  按照“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海海事大学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及上海市教委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了《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海事大学“插班生”招生章程》等章程,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招生行为。

  2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公开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本校招生计划,并在得到各省市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布录取分数线。同时,学校招生办公室还及时联系“阳光高考”、腾讯教育高考频道、新浪教育高考频道、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等网站栏目,对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进行公开宣传,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3招生信息公示

  学校对自主招生的“专升本”“插班生”等招生,其加分考生及录取结果都进行了严格的公示。2013年学校“专升本”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分的考生公示191人,专升本拟录取考生公示230人,插班生拟录取考生公示79人,保送生拟录取考生公示3人,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公示34人,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公示120人。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社会监督。2013年共公开录取本科生4206人,录取高职生321人。

  4.网络互动

  学校全面加强招生信息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中招生考试子目录建设,使招生公示公开信息更易于考生和家长的查询。信息公开网还公布了学校招生考试监督的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等信息。

  同时,在信息公开网网上咨询栏目回答考生及家长关于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的咨询;通过学校官方微博解答“粉丝”通过微博评论、留言、私信等方式提出的关于招生政策等方面的问题。

  5.发放招生宣传册

  除在网络对各类招生章程、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进行公开外,学校还向社会发放了大量招生宣传册,不仅对招生专业进行了详细介绍,而且对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方向也做了明确说明。2013年,学校招生办公室给全国3000多所高中寄送招生宣传手册,并派老师到全国十几个省市参加现场招生咨询,进行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讲解,并累积发放招生宣传册16000份。

  6.其他形式

  此外,学校年鉴也详细收录了每年的招生相关情况,包括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上海生源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上海生源高职(高专)批各专业录取分数情况以及本专科招生概况等。

  (三)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8 财务管理”下,除原有的“8.1 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8.2 财务管理制度”子目录外,增设“8.3
学校经费来源”“8.4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资金使用”“8.5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等三个子目录。除公示2012-2013学年教育收费外,还公开了学校2011年-2012年的经费来源情况,2011-2013年的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及资金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及资金使用,一级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捐赠资金管理办法及捐赠项目管理办法,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此外,学校还在统计年报中公布了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包括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拨入专款,学校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事业支出、专款支出及科研事业支出情况。统计年报除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发布外,还被学校年鉴收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公开条例(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受理程序。由于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详实具体,办事指南、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栏目设置清晰,主动公开内容已能满足多数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再加上网上咨询栏目为不能在以上栏目中找到所需信息的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了查询渠道,所以2012-2013学年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作为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一直受到评估专家和市教委领导的一致好评。在2013年5月市教委举行的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中,学校获评优秀。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上特设互动交流栏目,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对留言问题给予详实答复,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认可。

  五、受举报情况

   无。

  六、主要经验

  (一)重视信息公开网建设,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完善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栏目

  以2013年5月市教委举行的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为契机,继续梳理主动公开信息。

  (1)新增“校企合作”大类目录,公开学校与企业签订的重要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

  (2)调整已有子目录,使其设置更合理,条理更清晰,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阅。

  (3)在已有大类目录下增设相应子目录,新增公开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学生教学实践、学位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奖、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教师聘任、教师管理、干部任免、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资金使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药品等其他物资设备采购、国际交流生项目、海外实践项目等内容。

  (4)更新原有目录相关内容。

  2.加强网上互动

  加强信息公开网网上互动,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切实服务于群众需求。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在线服务”专栏设立了互动交流栏目,包括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子栏目。

  (1)网上咨询栏目

  对网友提出的咨询问题进行及时、详尽的答复,2012-2013学年共回复留言咨询35条,并将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列入热点问题。

  (2)网上信访栏目

  直接链接至校长信箱,由学校信访办负责处理信访事项并答复,同时在该栏目发布受理情况,供信访者查阅信件回复情况。2012-2013学年共受理信访邮件2封,均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了受理及回复。

  (3)网上公示栏目

  新增公示两条,分别涉及博士学位公示及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结果及完成情况公示。

  (4)网上征求意见栏目

  2012-2013学年针对第一学期全校期中教学质量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征求意见结果

  (5)网上调查栏目

  面向师生员工进行了后勤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度调查。

  (二)拓展对外公开网络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

  除以信息公开网为主进行信息公开以外,相关学院、职能部门还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资助信息网、就业网、留学生教育网等专门类子网站及各学院、职能部门网站,及时更新规章制度、校园动态、招生就业、资助奖励等方面的信息。

  除上海海事大学官方微博外,不少职能部门也开通了各自的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答复网友提问。团委、学生处等部门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就业、新生报到流程等相关信息,为微信用户提供便捷服务。

  (三)完善数字化校园平台建设,畅通校内公开渠道

  2013年5月,学校新版数字化校园平台经过测试之后,正式上线运行。新版平台保留了原来的两办通知公告、部门通知公告、校内重要工作通报、部门动态、文件下载、网上论坛等栏目,增设了校领导接访、科技简报、海大年鉴、内部微博、内部日志、你问我答等栏目或功能,向师生员工公布所关注的各项工作情况。

  在网上论坛中,师生员工发挥主人翁精神,评议校情校务,反映问题意见,参与民主管理,共发布信息700余条。

  七、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有的部门在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不够规范,不能完全明确应该进行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少部门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使用还不够透彻,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

  在新的学年中,拟采取如下措施,改进以上问题。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管理

  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新一轮培训。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其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联络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促使其及时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切实关心的信息。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促进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除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网及学校相关网站建设外,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公开的同时,鼓励各职能部门、学院设立各自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实现多渠道信息公开。同时继续发挥校报、年鉴等平面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

  (三)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坚持已取得一定成效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秉承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服务,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原则,全方位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及其他公开制度的有机衔接,做到统筹安排、整体规划、同步推进。

 

 

上海海事大学   

                     2013年10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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