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海港大道 路 1550 号 | |
校区: 市 区 路 号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专业 | 航运管理 | |
六、招收项目和人数及有关说明 | 招收项目:游泳、武术、龙舟(龙舟项目招收皮划艇、赛艇两个相近相通项目的运动员); 招生计划:40人 | |
七、测试项目及时间地点 | 1.体育专项测试 凡符合报名条件(见第八条)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填写《上海海事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并打印,经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2月15日前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1306。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等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请考生于2011年2月20日—2月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获取初审反馈信息,下载准考证。 (1)测试内容:详见我校2011年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公告;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报名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体育馆A馆大厅)。考生于报到当天下午12:30在报到点集合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以备查验。 2.文化单独考试 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我校文化单独考试,文化单独考试于2月27日举行,时间如下: 语文: 08:30~11:00 数学: 12:00~14:00 英语: 14:30~16:30 | |
八、报名资格要求 | 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游泳项目必须具有一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 |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含文化统考类和文化单考类) | 根据各项目建设需要,我校依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历年比赛成绩,及文化单独考试情况,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等级。 1.考核等级“优秀”,经考生本人申请参加我校文化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并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2. 考核等级“良好”,考生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3.考核等级“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若考生统一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不予录取,并从同一项目中按学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 |
十、收费标准 | 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1500元/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体育教学部: 021-38282273 招生办公室: 021-38284378 | |
十三、投诉电话 | 监察处电话: 021-38284080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秉承“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助学帮困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开设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项目;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 | |
十六、其他须知 | 1.报考201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2.考生若没有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一测试者,取消体育专项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
发布日期:
201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