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为鼓励科研创新,维护学术道德,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海大科〔2019〕15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主任委员:严 伟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乐震文 朱大奇 刘广钟 刘 斌 杨大刚杨勇生 杨 斌 肖英杰 张秋荣 胡正良胡 雄 特木尔朝鲁 黄维忠 葛颖恩 董丽华穆从军 上海海事大学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