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索取号:G010-0104002-2013-0033发布时间:2013-01-18发布部门:人员机构设置

沪海大教〔2013〕19号
沪海大教〔2013〕19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在学校办学思想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的总体构想,也是制定教学计划、组织人才培养和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卓越人才培养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目标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现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基本思路

优化通识课程:凸显学校航运特色,提高学生人文素养。设立航运特色类通识课,强化学生人文和历史通识教育,建设一批通识示范课程,提高通识教育课程质量。

拓宽专业口径:以专业类为基础建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两个共享平台,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强化实践育人:贯彻落实“实践育人”理念,增加实践教学在课程体系中的比重,强化学生的工程素养、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卓越航运人才。

坚持国际化办学:不断加强国际交流,深入实施国际化教育,加大全英语、双语课程建设力度,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比例。

二、制定原则

(一)试点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加强专业大类下多专业共享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台建设。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应体现学科与专业的发展方向,满足社会需求和学生整体素养的发展需要。

(三)在总学分框架内,增加专业课学时,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技能。

(四)整合通识选修课和任选课,加强学生航运特色和人文素养通识教育。

三、任务与要求

(一)执行新专业目录

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调整后的学科门类名称及代码、专业类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介绍修订培养方案,集中反映本科专业目录所作调整的意图和目的。

要求大类招生各专业和同一专业类所属各个专业原则上共同讨论专业类的学科基础课与专业选修课共享课程平台建设,鼓励跨专业类进行学科基础课与专业选修课共享课程平台建设。

(二)科学定位培养目标,明确毕业生基本能力,优化课程结构

各专业依据学校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教师深入研究和讨论,结合专业的条件、优势、特色,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体现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主要服务领域,并对毕业生的能力和水平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

课程结构应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充分考虑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课程类别、比例、开课学期等)之间的关系,建立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课程体系。

(三)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合理分配课堂讲授与学生实践训练的学时,增加学生自主学习学时并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以反映学生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改革学生包括大学英语在内的课程考核环节,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四、课程体系

本科各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第二课堂4部分构成,以形成较完整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养成基本的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式方法,提高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能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

1.通识教育必修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为校定必修课程,是我校所有本科生必修的课程。由思政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和军体类等4大类课程所组成,共计39学分。

(1)思政类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建设的重心宜放在教学安排的调整和教学内容的重新设计,尤其是课外阅读和社会调查等课外教学环节要加强,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形式和方法。共5门课程,共计13学分。

概论                  3学分     54学时(课内讲授45学时,实践9学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学分     36学时

马克思主义原理        3学分     54学时(课内讲授45学时,实践9学时)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3学分     54学时(课内讲授45学时,实践9学时)

形势与政策            2 学分     36学时

(2)大学英语

除国航+英语、国际会计、法学(中澳班)、英语、艺术设计、中荷合作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班外,其他专业实习分级教学。大一新生进校时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实施分级教学。第二学年根据第二学期学校组织的统考卷面成绩实行模块教学,即“特色教学模式”和“常规教学模式”。共计16学分。

大学英语     16学分    288学时

(3)计算机技术课程

计算机技术课程主要培养学生信息技术基础、计算思维和应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由3部分组成:普及层《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基础层《大学计算机基础》、技术层《计算机语言》。共计5学分。

类别

课程名称

选修建议

学分

学时(授课/上机)

开设学期

普及层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

全校学生

0

18

学生入学后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通过免修该课程;未通过的学生须选读同名称课程,最终通过测试。

基础层

大学计算机基础

全校学生

2

30/6

第1、2学期

技术层

VB程序设计

非计算机相关专业(语言类、法学专业除外)必修,专业负责人根据本专业要求选择一门列入培养方案,也可与信息学院协商开设其他技术层课程。

3

36/36

第2、3学期

VB.Net程序设计

3

36/36

Matlab程序设计

3

36/36

C#程序设计

3

36/36

C语言程序设计

3

36/36

JAVA语言程序设计

3

36/36

(4)军体类课程:2门  共计5学分

体育Ⅰ—Ⅳ      4 学分      144学时,第1、2、3、4学期开设,每学期1学分。

军事理论        1学分       18学时

2.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人文素养、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国际视野,使学生掌握不同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完善学生人格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由航运特色类、人文与历史类、艺术与修养类、经济与管理类、科学与技术类、创新与创业类、法律类七大类组成,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

航海类专业学生修读要求为6学分,三大类。

非航海类专业学生修读要求为12学分,四大类(插班生8学分,四大类;专升本6学分,三大类),具体说明如下:

(1)必须且只能修读1门人文与历史类课程,2学分。

(2)必须且只能修读1门航运特色类课程,2学分(专业培养方案注明不需修读航运特色类课程除外)。

(3)不能修读专业培养方案中注明不需修读的通识选修课类别课程。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的使命是为学生奠定宽厚的学科基础、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对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奠定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发展的基础。是学科门类下所属各个专业共同修读的课程,选择了该学科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

除公共学科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统一设置学分与学时,学校要求大类招生各专业和同一专业类所属各个专业共同讨论设置专业类的学科基础课,鼓励跨专业类进行学科基础课程建设。

61100111   高等数学A(一)  5学分  90学时

61100112   高等数学A(二)  5学分  90学时

61100121   高等数学B(一)  5学分  90学时

61100122   高等数学B(二)  5学分  90学时

61100130   高等数学C        3学分  54学时

61101121   大学物理(一)    3学分  54学时

61101122   大学物理(二)    3学分  54学时

61201920   物理实验          1学分  45学时

(三)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大类。

1.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程是指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密切关系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社会调查等培养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实践能力的教学活动。

2.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程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信息的介绍和我校学科研究特色的传播。应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的初步经验。可按专业方向分成若干模块,以供学生按不同兴趣自行选择。

专业选修课设置的课程学分至少应多于规定学生应修学分的30%。

(四)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是指为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必修教学环节,包括专家讲座、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4大类。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五、各类课程的学分分配

1.每门课程学时原则上必须是9的倍数。理论教学以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计算机上机操作课和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课等按36学时计1学分;课内实验学时不超过18学时的课程,学时与学分的折算与理论学时一致;课内实验学时超过18学时的课程,实验学时按36学时计1学分折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2周计为1学分,其他实践教学环节(认知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综合实习、专业调查等)每1周计为1学分。

2.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上下浮动不能超过3%。

3.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累计时间,工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32周,上海市与国家级特色专业不少于36周;其他专业一般不应少于25周,上海市与国家级特色专业不少于30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不少于40周。

4.建议各专业按下表要求分配各类课程学分比例,各类课程比例为原则性意见,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中,必修与选修及各类课程比例偏差不得超过2%,总学分必须控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

各类课程学分设置比例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应修学分

比例

必修

通识教育必修课

39

23.6%

83%

学科基础课

41

24.9%

专业必修课(含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

54

32.7%

第二课堂

3

1.8%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

12

7.3%

17%

专业选修课

16

9.7%



165

100%

100%

六、基本框架

1.培养目标

2.培养要求

3.计划学制、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4.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5.XX专业课程关系结构图

6.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七、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成立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教务处负责起草本科培养方案制定的原则性意见。

(三)各学院培养方案工作小组根据原则性意见,外校调研,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和研讨,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学院的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评审。

(四)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专业,参照本原则性意见的基本思路与要求,一并制定并提交培养方案。

(五)执行并提交《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制定过程记录表》,主要环节为:

1.各教研室所有教师参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和修订;

2.学院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参加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后组织专家审核;

4.教务处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供本科生使用。

八、附则

1.本原则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原《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沪海大教字【2009】61号)废止。

3.本原则意见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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