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索取号:G010-0104002-2010-0028发布时间:2010-09-06发布部门:人事处设置

为了进一步塑造良好的师德风范,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建立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未来建设者的重任。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民族的未来,关系到以德治国方略的贯彻与落实,关系到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从创建世界一流海事大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2、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灵魂。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为人师表、殚精竭虑、无私奉献,为发展我国教育事业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改革开放环境下,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已成为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健全领导体制

成立“上海海事大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德建设的规划、组织、检查和落实工作,以形成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党总支书记任成员组成。(见附件1)

2、修订师德规范

按照体现时代内涵,反映时代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指导思想,每五年修订一次《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师德规范》,使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与时俱进,要求明确,易于实行,便于监督。(见附件2)

3、强化宣传教育

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形式多样、常抓不懈、力求实效,以培养敬业精神,塑造师德风范,倡导良好风尚,形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全员促进师德建设的校园氛围。

师德宣传教育工作由宣传部负责,教务、人事、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师德教育系列活动(见附件3)和师德先进评比活动(见附件4)应纳入相应责任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拓宽活动载体

加强师德建设要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三育人”活动为载体,通过文明教研室创建、师德标兵评选、教学技能竞赛、开展红色旅游等活动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吸引力、聚合力、推动力,促使教师以自己的道德追求、道德情感、道德形象感染学生,以“以德治学”带动学生“以德修身”,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完善考核机制

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群众参与,贵在长期坚持,只有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师德监督考核机制才能持之以恒,取得实效。

(a)加强舆论监督。在校园网上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热线”,以方便师生员工投诉师德师风方面的不良行为,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由宣传部组织实施)

(b)拓展教学督导。拓宽校、院二级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把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学督导的重要内容。(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实施)

(c)充实评教指标。调整、充实学生评教、校督导组听课指标体系,并将有关师德师风表现的测评结果单列统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d)加强年度考核。建立与岗位考核同步进行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制度。(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

(e)建立师德档案。将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表现和师德监督测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f)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在教师评优晋升、选拔培养、岗位聘任时将教师师德方面的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且在一定期限内无明显改进的教师,不被纳入评选先进、晋升职称、选拔培养的范围。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则及时调整其岗位或终止其聘任。(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师德规范


  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加强校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规范。
  1.忠诚教育。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人民教师形象,不讲授传播错误政治观点,不散布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言论。
  2.热爱祖国。以振兴中华为已任,坚决维护国家尊严和民族团结,反对任何危害社会秩序和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3.修身明礼。做到志存高远、情操高尚、淡泊名利、言为人师、行为世范,以德治学治教,热心公益活动,公道处事,厚道待人,义利和谐。
  4.敬业爱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弘扬“红烛”精神,努力钻研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努力提高、维护学校的声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其他各种活动。
  5.厚德博学。坚持学而不厌、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严谨笃学,力戒浮躁,树立良好学风;追求真理,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统一,敢于开展学术争鸣,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努力掌握科研和教学的最新成果;恪守学术道德,不捏造、不篡改研究结果、实验数据,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客观公正参与学术评审活动。
  6.热爱学生。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诲人不倦,以“以德治学”带动学生“以德修身”,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提倡建设高尚的师生关系,建立师生友谊。注重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精心培养;关心学习困难学生,认真辅导,帮助其走出学习困境;关爱心理障碍学生,支持辅导员开展工作;关爱生活困难学生,给其精神鼓励和物质帮助,帮其获得必要援助。
  7.遵纪守法。奉公守法,遵章守纪,做诚实守信的典范。客观、公正地处理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不假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纵容、包庇学生的违法、违纪、违规和违反道德等不良行为。
  8.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的竞争协作关系,加强各学科之间、新老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博采众长,互勉互励,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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